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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泉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獲悉,從17日開始,該局已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的要求,停止對出口紡織品服裝實施標識查驗并免收標識查驗費。
據統計,2008年泉州市各檢驗檢疫機構共接受出口的紡織服裝報檢8726批、1.8億美元;2009年1-2月共接受報檢出口紡織服裝5310批、1.6億美元;據測算,實施該舉措后,僅免收標識查驗費一項就可為全市紡織出口企業節省16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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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歐美等國對我國出口紡織服裝實施配額管理,為防止我國出口紡織品服裝非法轉口,根據中美、中歐紡織品諒解備忘錄,1993年原對外經濟貿易部、海關總署和國家商檢局等三部委發文禁止紡織品非法轉口貿易,由原商檢機構(現為檢驗檢疫機構)對我國出口紡織服裝實施標識查驗。
加入世貿組織后,我國對多個國家、地區之間的紡織品服裝出口仍受配額限制,每年的配額通過協議或招標的方式分配給企業。有少數企業為規避出口配額的限制,鋌而走險,采取“轉口”方式,利用第三國或地區的產地證明和標簽向對中國紡織品出口設限的美國和歐盟進行非法轉口貿易。非法轉口一旦確定,將對當年或下一年度的全國協議總量做扣減,如美國就規定,如果證實我國的企業有轉口行為,將以相關協議量的3倍扣除該類產品配額。但在2009年美國取消紡織服裝配額后,國家質檢總局適時停止對出口紡織品服裝實施標識查驗。
-- 來源:泉州日報